江西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条件及申报条件、申报要求
以下是2022年江西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相关要求
一、江西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条件
1、属于第一、第三产业领域,具有江西省境内独立法人资格,无失信记录;
2、企业经济效益良好,在省内行业中具有领先的规模优势、技术优势和市场优势,主营业务收入8000万元以上(其中建筑业企业营业收入不低于20亿元);
3、中心具有较完善的研究、开发、试验条件,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,企业研究与实验发展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2%以上,最低不少于20人,其中全职受聘在岗的本科以上学历或工程师以上职称人员占70%以上;能够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技术开发活动进行全成本核算,年度研发投入不少于300万元,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2%。已被认定为江西省企业技术中心的,或当年已申报省工信厅企业技术中心的,不得重复申报。
二、江西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推荐申报数量要求:
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、赣江新区经发局,省直相关单位按照直接隶属关系遴选企业技术中心申报,申报数量:南昌市和设有省直管县的设区市不超过4家/产业,其余设区市和赣江新区不超过3家/产业;省国资委不超过2家,其他省直单位不超过1家。
三、江西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要求
1、申报单位向所在设区市发展改革委、赣江新区经发局或省直相关单位提交《江西省XXX企业技术中心(第X产业)申请报告》(以下简称“申请报告”,编写提纲详见附件)。
2、各设区市发改委、赣江新区经发局和省直相关单位进行材料初审,提出书面推荐意见,并于7月25日前,将推荐意见、《申请报告》纸质件1份和WORD电子版、PDF扫描版报送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。
参考文献: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江西省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(jiangxi.gov.cn)
温馨提醒:本文仅作参考,一切政策性文件都以国家相关机构发布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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