赣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: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(中小企业需先入库登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),属规模以上企业的 由市财政给予 20 万元奖励,属规模以下企业的给予 10 万元奖励
参考文件: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 年 2 月 9 日关于印发赣州市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赋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
原文地址:https://www.ganzhou.gov.cn/zfxxgk/c100441cuc/202202/20a8a99cb4b64b19ba24f2130ea11090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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